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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感而发的几句话

发布时间:2012-08-29 23:23:04     编辑:gfhz    浏览次数:

    任何一门艺术都是一个神圣的生命整体的融合,书法艺术亦然。
    之于“南人尚洁而爽,北人尚涩而重”的大而概的人的生命,书法艺术的生命空间无以言概。故书家时常会出现这样一种状况:本人在自我思维下的“艺术产品”面前尴尬甚至束手无策。虽然这绝对是矛盾的,但这种矛盾亦将是永远得不到圆满解决的。所以,书家必须提高艺术品位,以在人的本体生命时限内尽可能地延伸书法艺术的本体生命。
    之于绘画艺术,不可抗衡的是,书法不能如同绘画那样虽不可言之一目了然却比较清晰地表达出悲伤、恐惧、愤怒、愉悦等社会内容,尽管书法线条变幻莫测。其本身就要求书家应同时具有一定的艺术修养、审美意识和对书法艺术本体生命的阅历。否则,书法艺术之谓者将难逃非意识下的“厄运”。我们今天所描述的《兰亭序》文雅、《古诗四帖》激昂、《自叙帖》狂放、《祭侄文稿》悲愤、《寒食帖》的冷峻……,或只是其形式和美感使得人的脑海产生一种似是而非的联想,其概念是模糊的,但即便如此,不具有艺术思维和素质者是得不出如是模糊概念的。好就好在随着人类文明的进步,“冲突”愈来愈少,书法艺术的表现形式因此似乎真的变得“平和”起来,“现代书法”,包括那些毫无深度而美其名曰“现代书法”的东西所经历的令人吃惊、令人懵懂、令人无所谓地接受的过程,已经表明“冲突”将被“平和”代替,先贤们的作品中包含着的那般超凡脱俗的“征服力”真的极其难得了。所以,书家必须要始终将“冲突”渗透到每一次的书法行为及其意识之中,这种观念不能被怂恿或同化。
    之于音乐艺术,书法在听觉上的感染力较之音乐没有可比性。因为音乐能使人潸然泪下;音乐能使人躁动不已;音乐能使人平心静气……。书法在更多情况下则只能在视觉上给人以快感,悄悄地被人们“公允”地接受着。所以,书家必须在“技术”要求的基础上,再多些时间去听听音乐,实践书法艺术生命价值本体所需的多项学科和艺术门类,不能向现实中的某些“需求”妥协,让自己音乐般的艺术情感在简单而又复杂的线条间音乐般地流淌出来。
    书法是一门令我难以割舍却又左右为难的艺术,至少我于此是“可怜”的。看来,我应该效仿古时候的文人士大夫,把书法艺术作为闲情逸致的抒怀载体,如此不是能托词让自己做个“文人”吗?或是以此来逃遁世俗和冗事的烦扰不也显得自己的举止“高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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