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精神
积极参加第六届全国规范汉字书写大赛
征 稿 启 事
国务委员刘延东指出:“教育文化部门要把规范汉字书写教育作为弘扬传承优秀文化的重要工作,动员各方力量常抓不懈,抓出成效。”
2011年8月教育部发出《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文件指出:“书法是中华民族的文化瑰宝,是人类文明的宝贵财富,是基础教育的重要内容。”又指出:“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以及电脑、手机的普及,中小学生的汉字书写能力有所削弱,为继承与弘扬中华优秀文化、提高国民素质,有必要在中小学加强书法教育。”
为了推动全民特别是在校学生的汉字书写学习活动的深入开展,检验规范汉字书写水平,(教育部主管)中国语文报刊协会、中国书法家协会展览部、中国语文报刊协会规范汉字书写专业委员会、《语文世界》杂志社、西泠印社出版社在教育部语用司、语信司的支持、关怀下已成功举办五届全国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竞赛有力地推动了全民书写活动的开展,对普及规范汉字的使用和提高大、中、小学学生书写水平起到了明显的作用。
2012年仍由上述五家单位联合举办“第六届全国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由中国语文报刊协会规范汉字书写专业委员会、《语文世界》杂志社承办。
这项已形成传统的比赛活动的最大特色是评审委员会对每一位参赛者进行评判,并给予相应的水平证书(它不同于一般书法比赛只选出少数优胜者为目的),使每一位书写者都能确实了解自己规范汉字的使用和书写水平,明确努力方向。
历届“组委会”把比赛作为推动国家法定汉字——规范汉字正确使用和精美书写的神圣职责,不敢有一丝一毫的马虎,并因评审认真细致地落实到每一位参赛者而受到赞扬。
第六届比赛组委会仍秉承以上精神对待每一份作品,热烈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参与!
一、比赛书写内容及要求
(一)比赛项目:1.硬笔字(楷书、行楷书、隶书);
2.毛笔字(楷书、行楷书、隶书)
(二)书写作品用字必须使用国家公布的规范汉字(可参照国家1986年重新公布的《简化字总表》,亦可登录我会的博客:blog.sina.com.cn/gfhzsx或网站:www.gfhz.org下载),作品中若出现不规范字(2个以上含2个)即取消其参加评选资格。
(三)书写内容:每位参赛者均以中华优秀古今诗文、格言为书写内容(中、小学生可从语文课本中选取),文字不得少于30字(小学生毛笔书写不得少于10字;以上作品字数均不包括落款、署名)。
(四)作品形式:硬笔书写作品,须选用不小于B5规格的纸张。初小组(1-3年级)可用铅笔书写,其他组别不得用铅笔;各组别的毛笔书写作品最大不超过4尺宣纸,不必装裱。参赛作品的风格、流派不限,款式自选。
(五)此次大赛不收报名费,只收取每位参赛者证书制作和邮寄费。参赛人员可选择一个或两个笔种。每报一个笔种,集体参赛人员(5人以上含5人)每人需交证书制作、邮寄费6元。以个人名义参赛者须交证书制作、邮寄费10元。
(六)每件作品必须在背面右下角工整地写清自己的姓名、性别、年龄、单位、邮编、详细地址、电话、组别、辅导老师(参照表三)。毕业班的学生要详细书写便于联系的姓名、地址、邮编、电话。
(七)大赛组委会对参赛作品拥有发表权,所有作品一律不退。
二、大赛组别
1.小学组(分初小组:1-3年级学生、高小组:4-6年级学生)
2.中学中专组(含初中、高中、职高、职专、中技、中专、中师、幼师等学生)
3.成人组(除上述组别以外的参赛人员)
三、奖级设置及奖励办法
此次大赛鼓励全员参与、共同提高;对获等次奖的参赛者颁发等次奖荣誉证书;对未获等次奖的每一位参赛者均发给相应水平证书。
1.作品奖:根据作品的实际水平,不受名额限制,分别评出一等、二等、三等、优秀奖各奖次,并颁发等次荣誉证书。(成人组凡获一、二、三等奖者、获指导奖的教师,在本人自愿的基础上,可吸纳为中国语文报刊协会规范汉字书写专业委员会会员)。
2.指导奖:辅导老师辅导的学生获一、二、三等奖,该老师同时获得指导奖,并颁发证书。
3.组织贡献奖:根据各单位集体组织参赛人数,分别评出一等、二等、三等组织贡献奖,并向集体和组织者颁发奖状、证书。
4.团体奖:根据各单位获奖人数和奖次,按积分多少,分别评出一等、二等、三等团体奖,并颁发奖状。
5.在相关媒体上公布获奖者名单,刊发部分获奖作品。
四、作品的评定
1.邀请著名的书法家、语言文字工作者、资深书法教师对每件作品进行认真评选。
2.作品的评选分初评、复评、终评三个阶段,由不同评委把关,做到公平公正。
五、 参赛办法
1.参赛时间:从即日起至2012年6月30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2.投稿、汇款地点:北京市朝内南小街51号,规范汉字书写专业委员会,附言处务请注明“规范汉字”,邮政编码:100010
3.联系电话:010-65263496
4.投稿方法:上述各组别既可由单位集体组织参赛,也可以个人名义参赛。
集体报名参赛:可以省(自治区、直辖市)语委为单位,也可以地区、学术团体、学校为单位。集体报名,请组织者自制《参赛报名表》(参照表一)和《报送作品登记表》(参照表二)跟参赛作品一同打包邮寄。证书制作、邮寄费请单独汇款,勿夹在作品包内,以免丢失。
以个人名义参赛:可参照以上方法(只填表三)。
六、大赛有关组织单位
1.顾问委员会:柳斌(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原国家语委主任)、欧阳中石(首都师范大学博士生导师、著名书法家)、傅永和(教育部督学)、李行健(中国语文报刊协会名誉会长、语言文字专家)
2.组织委员会:
主 任:王 晨(中国语文报刊协会会长)
副主任:居丽琴(江苏省常州市语委主任)
副主任:江 吟(规范汉字书写专业委员会常务副理事长兼秘书长、西泠印社出版社社长)
副主任:靳光瑾(规范汉字书写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教育部语用所原副所长)
委 员:史曙光 张冰忆 张军佳 徐德仁 李继梅 罗 权 张学鹏 梅光凯 张恒成 刘吉荣 母德均
秘 书 长:江 吟
副秘书长:于茂宏 高 青
3.评审委员会:
主 任:白 煦(原中国书法家协会副秘书长、中国书法家协会理事)
刘 恒(中国书法家协会研究部主任)
副主任:张艺群(中国书法家协会办公室主任)
梅墨生(国际书法家协会理事、国家书画院理论部副主任)
叶培贵(北京书法家协会副主席、首都师范大学教授)
江 吟
委 员:张天民 卢海洲 黄添喜 李 正 王亦农 董 杰 许晓俊 李鑫华
4.大赛办公室:
联 系 人:靳玉平
办公地点:北京市朝内南小街51号
邮 编:100010
电 话:010-65263496
媒体支持:《书法报》、《北京晚报》、《北京晨报》、中国汉字网、中国文化交流网
表一: 第六届全国规范汉字书写大赛报名表(集体必填)
单 位 | | 邮编 | |
详细地址 |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县) 乡(镇) |
电 话 | |
组 织 人 | | 职务 | |
参赛人数 | | 作品件数 | | 金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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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二: 第六届全国规范汉字书写大赛作品登记表(集体必填)
序号 | 姓 名 | 性别 | 年龄 | 组别 | 班级 | 项目 | 辅导老师 |
1 | | | | | | | |
2 | | | | | | | |
3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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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三: 参赛作品登记卡(参赛者必填)
姓名 | | 性别 | | 年龄 | |
组别 | | 班级 | | 项目 | |
序号 | | 民族 | | 辅导老师 | |
电话 | | 邮编 | |
单位 | |
地址 | 省(自治区、直辖市) 县 市 乡(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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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一、参赛单位必须填表一、表二。
二、个人参赛必须填写表三,牢固地贴在作品背面的右下角。
三、表格可下载、复印或参照以上表格打印、自画。
四、成人作品可不填辅导老师。
五、表格内容请用钢笔、圆珠笔工整清晰地逐项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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