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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语言文字发展规律 构建和谐语言生活

发布时间:2012-08-29 23:34:25     编辑:gfhz    浏览次数:

尊重语言文字发展规律 构建和谐语言生活

语言文字规划纲要培训会议举行
本报讯(记者焦新)《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即将颁布。为保证语言文字规划纲要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语委于5月5日至6日在海南海口召开语言文字规划纲要培训会议。教育部副部长、国家语委主任李卫红出席会议并讲话。

李卫红指出,学习语言文字规划纲要统一思想认识,研究贯彻落实的有关问题,对语言文字规划纲要颁布后的组织实施和切实贯彻具有重要作用。制定语言文字规划纲要对语言文字事业适应形势发展,全面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保证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语言文字规划纲要对语言文字事业性质、地位、作用进行了新的总结与概括,提出了“尊重语言文字发展规律,注重主体性与多样性辩证统一、构建和谐语言生活”的指导思想,提出了“加快普及,提升能力,弘扬文化,服务大局,和谐发展”二十字工作方针,语言文字工作任务进一步扩大,领域进一步拓宽,“提升国民语言文字应用能力”、“语言文字工作与弘扬中华优秀文化的结合”成为语言文字规划纲要的新亮点。语言文字规划纲要首次提出“语言文字事业”的概念。李卫红对语言文字规划纲要颁布后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提出了明确要求。

——转自2011-05-10 教育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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